政策法规

沧州市人事局文件

沧人字[2005]27号


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
面试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部门人事科:
为增强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制定了《沧州市政府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规则》,现印发你们,同时在沧州人才网一并公布,请予广泛宣传,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OO五年四月十日


沧州市政府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
面试工作规则

  为切实做好政府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面试工作,根据《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政府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制定如下规则:
  一、面试的原则
1、面试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重点环节,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保密、入闱、隔离、随机、合理、留据、公开、监督”的工作规范进行。
2、 面试必须在市级人事部门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在市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考点面试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1、考点考场设置。考点要选在相对独立、安静、不易受外界干扰、场地适宜的地方。根据面试人数设置一个或若干个面试室,以及与面试室相对应的一个或若干个候考室。同时设立考务办公室。面试区与候考区以及考务办公区要能够隔离。考点门口要有“沧州市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考点”横幅标志,考场周围要划出警戒线。
2、根据招录职位和面试人数成立一个或若干个面试评委会。评委会考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其成员一般应由取得省级人事部门签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评委会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人。评委会成员的结构要合理。设立两个以上评委会的,考官要每半天一抽签随机确定所在组别。
3、评委会成员由市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确定。为排除人情因素干扰,考官临时秘密选调,必要时可进行异地交流。
4、评委会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面试工作;(2)评定面试成绩;(3)公布面试结果;(4)处理面试工作中其它问题。
5、面试工作人员安排:每个评委会配备工作人员4人,其中,合分员、计时员各1人,在面试室内工作;引导员、候考室服务人员各1人,在候考室工作;另设考区警卫人员若干人,负责考区警卫和面试侯考区的隔离工作。设两个以上评委会时,工作人员要每半天抽签一次确定其所在组别。
6、每个面试评委会设面试监督员1人,由市监察部门于考前选派。面试监督员的确定要每半天抽签一次。
7、考官所在评委会面试的人员中有子女、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参加面试的,应主动向面试考务负责人说明,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予以回避。
三、面试方法与考生分组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式,即在7个考官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使用统一的软件实行现场打印汇总成绩。
2、面试题本由省人事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命制。每场次使用的题本,面试开始前1小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每半天更换一套题本。全省统一面试由省考试中心随机抽取题本。
3、面试题本及表格材料的运送和保管。面试题本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印制,并在规定时间内指定专人(2名)、专车接送。面试题本必须存放在保密室的保险柜内,由两人以上日夜看管,确保安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负责将封装后的面试题本和由主考官、合分员、监督员分别签名的面试评分表、面试合分表送交考务办公室。面试成绩不得修改。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题本全部送回省考试中心。
4、面试考生分组方法:竞争同一职位的应试人员原则上应由同一评委会面试。当应试人员多需由几个评委会面试时,采用蛇形分组法,即同职位的面试人员,根据面试场次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分组。以两个面试场次为例,笔试第一名进第一场次,第二名进第二场次,第三名进第二场次,第四名进第一场次,依次类推。同时将录用名额按比例分配的考场次,以保证面试结果公开合理。
四、面试具体操作要求
1、在面试前一天的下午,所有考官及工作人员集合,实行入闱管理,进行考前动员、业务培训和模拟演练。入闱前除规定保留的专用通信工具外,其他人员全部收缴通信工具(包括工作、休息所在地的电话全部拆除),入闱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由市人事局临时确定,严格保密,摘除电话,设立警卫,切断与外界的任何联系。并与面试考点进行隔离。从入闱地点到考点由专车接送,杜绝入闱人员与外界接触。
2、应试人员实行上下午分别入闱的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入闱候试。入闱时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凡带有通讯工具的,在抓阄获确定面试顺序前,由候考室服务人员收缴保管。故意藏匿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接到面试通知不准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由工作人员陪同。
3、考官和工作人员须佩带标志上岗,不准串岗。严禁考官和面试室的工作人员与候考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发生接触。考点领导和工作人员履行巡察职责必须二人以上同行。面试室外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室,面试期间任何人不准在面试室外议论试题。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使用专用卫生间。
4、面试前(上、下午)15分钟,经抽签组成的评委会成员全部到达面试室,由主考官开启所用面试题本,组织考官共同熟悉、研讨面试试题,统一、平衡评分尺度。
5、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入闱注意事项后,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时要求考生在所抽签底联上签上自己的姓名,折叠后放回档案袋由工作人员密封交考务办公室保存。该场面试结束前不得折封。
6、应试者按照顺序依次由引导员引导到面试室应试。引导员不得进入面试室,将应试人员送到面试室门口后立即返回候考室。应试人员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应试人员可报抽签序号,但不得报姓名,也不得透露其他说明自己身份的情况。对应考人员回答问题的情况和考官评分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做好记录。面试完应试人员即刻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
1、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出场后,由计时员到考官席收取每个考官的《面试评分表》。合分员对各考官评分表复合无误后,计时员将每位考官评分成绩和考生实际面试时间录入微机,即刻打印《面试合分表》一式两份。
2、在下一位应试人员入场之前,合分员要当场按照《面试合分表》唱分,公布前一名面试人员的舍弃分、有效分及最终成绩,然后由主考官和监督员在《面试合分表》上签字。
3、每半天面试结束后,由考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密封的抽签袋拆开,登记填写《面试抽签排序成绩登记表》,对应考生姓名、笔试考号及面试成绩,录入微机,打印一式两份。由主考官、监督员签字后,在成绩公布地点张榜公布本场次面试成绩。
六、面试纪律
1、面试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运作规范、标准到位。并及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我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声誉,维护政府形象,严禁考场作弊和工作人员舞弊行为。发现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乃至司法机关处理。
2、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八不准
①不准迟到;
②不准出闱;
③不准与外界联系;
④不准串岗;
⑤不准私下交谈;
⑥不准泄密;
⑦不准拉关系,打招呼;
⑧不准送人情。
七、本《规则》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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