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人办[2004]120号
关于申报200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求
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冀人发[2003]35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沧办发[2004]1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计划管理,经研究,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求情况进行摸底,为编制呈批2005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做好准备,同时做好县(市、区)05年度增人计划的审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今年是实行省、市两级审批增人计划的第一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一定要提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沧办发[2004]14号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今后没有省、市人事部门批准的增人计划,严禁增人。
二、拟定需求计划要全面预测本地本部门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既要保证国家统配任务(包括军转干部安置、退伍兵安置等)的完成,又要考虑招录公务员和引进接收本地、本单位事业发展对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把重点放在调整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上,努力满足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对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年度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原则上不再增加。
三、拟定05年度增人计划,要认真贯彻和正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的精神,处理好增加各类人才与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关系,安排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不得超编,并严格控制在自然减员数额内,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精简财政供养人员任务的完成。
四、这次呈报的增人计划按程序审批后,作为年度增人的控制计划,日常增人要依据年度计划,并且仍按程序报批。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抓紧时间科学地搞好人员需求预测,于12月15日前报市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附件:
表一:《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表》
表二:《沧州市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
单位人员需求汇总表》
表三:《沧州市一般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汇总表》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计划 申报 通知
沧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4年11月30日印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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