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沧州市人事局文件

沧人字[2005]20号

关于开展人事人才工作为“百家”重点单位

服务活动的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服务您的需求,追求您的满意”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密切同人事人才工作重点服务对象的联系,加大服务力度,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全市人事人才双向互动的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确定“百家”重点服务单位,增强服务的针对性
(一)确定重点服务单位的范围和条件
1、重点服务单位的范围
沧州市范围内的(含中央、省驻沧州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民办科技服务机构。
2、重点服务单位的条件
列入省、市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和其它重点企业、事业单位;重视人才工作,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迫切的需要;重视高新技术应用和新项目开发,并且有较大的需求。
(二)确定重点服务单位的方法。采取单位申报和市人事局筛选相结合,双向选择,协商确定的方法。单位填写《沧州市人事局人事人才“百家”重点服务单位申报表》,与单位基本情况一并报沧州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根据重点服务单位的条件,在我市现有企事业单位中筛选出一批企事业单位,与单位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服务单位。
(三)为已确定的重点服务单位,挂“沧州市人事局人事人才工作“百家”重点服务单位”的牌子。
二、突出服务重点,明确服务内容,全面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一)积极构建包括人事人才政策、人才资源现状、人事人才重大活动、人才市场需求信息、高校毕业生供需信息、国内外引智项目等在内的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重点服务单位发布人事人才信息,通报人事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无偿提供咨询服务。从2005年起,凡沧州市人事局正式下发的文件均发送重点服务单位1份。
(二)邀请部分重点服务单位代表列席或参与每年的全市人事工作会议及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重大人事人才政策前,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询重点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人事人才方面的需求和动态,作为研究决策和制定政策的重点参考。
(三)根据重点服务单位的要求,组织专家或业内人员为其制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开展人力资源诊断、测评、培训,进行人事人才政策和人事人才管理咨询服务,以及开展其它方面的服务活动。
(四)主动为重点服务单位提供人才引进、人事代理、人才招聘、人才派遣、人才测评、人才信息等各类人事人才服务,对重点服务单位急需引进的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要开辟特殊通道,特事特办,限时完成。
(五)积极为重点服务单位开辟引进国内外智力绿色通道,组织他们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讲座、项目研讨会、人才交流会等活动。积极引导并协助重点服务单位与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博士、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开展引进新技术、新项目,解决技术难题和攻关课题等各种方式的服务。
(六)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引进高级人才科研启动费资助等工作中,重点服务单位在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前提下,予以优先考虑。
(七)凡被确定为重点服务单位的,即为沧州市人才市场会员,按照《沧州市人才市场会员制暂行办法》享受优惠服务。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要把为“百家”重点单位的人事人才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局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有关科室要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把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定期走访制度。按照分工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走访一次重点服务单位,有关科室和中心每季度走访一次重点服务单位,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另外,通过电话等方式随时进行联系,根据重点服务单位需要,提供各个方面的服务。
(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科室和重点服务单位代表共同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人事人才工作有关情况,介绍服务措施,听取服务对象评议。另外,不定期召开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座谈会,沟通情况、咨询政策、发布信息、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四)建立协作机制。与有关职能部门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为重点单位搞好服务。
(五)建立信息资源库。市人事局每年公布一次人事人才重点服务单位名录,并将重点服务单位的规模、主要产品、经营范围、人才结构、人才需求、技术难题及服务要求等情况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步联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开展人事人才工作为“百家”重点单位服务活动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重点服务单位确定及相关内容和措施的落实。对人事人才工作开展好并取得显著成绩的重点服务单位和个人,按管理范围由市和县市区给予奖励和宣传,并推荐参加各级的有关评选表彰活动。

二○○五年三月八日

Copyright @ 2006 - 2010 www.czrcw.com  冀ICP备05029734号
版权所有 沧州市人才中心  技术支持 沧州市中海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