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沧人字[2004]14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专家支持农业产业化
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深入开展“专家支持农业产业化行动”是我市实施“人才兴冀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行动实施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贯彻落实全市人事局(科)长会议精神,把今年的专家支持农业产业化工作做深、做实,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专家支持农业产业化工作,提出五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紧完成:
一、请各县(市、区)近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前段工作,部署年底前任务。
二、各县(市、区)人事局要确定1—2个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力争年底前要解决1—2个实际问题。
三、结合本地实际,为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专家或产业化企业(基地),制定出台1—2项优惠政策。
四、在本县(市、区)通过新闻媒体宣传1—2个先进企业(基地)或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专家。
五、由县(市、区)人事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组织1—2次较高层次的农业产业化高新知识讲座。
对上述工作完成情况,近期市局要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召开座谈会汇报交流工作进度及开展情况,明年初将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表彰。请各县(市、区)务必抓紧时间,认真完成。


沧州市人事局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专家 支持农业产业化 通知
沧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4年10月29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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