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人事局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沧州市财政局

沧人字[2004]87号

关于选拔2004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人才兴业、人才强市”的战略实施,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选拔2004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冀人发[2004]4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2004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主要在我市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重点是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一些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同时,向年龄在45岁以下有发展前途和潜力的拔尖人才倾斜。
获得“省管优秀专家”、“政府特贴专家”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选拔。
二、推荐条件、程序和办法
推荐人选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拼搏、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其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达到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奖励一项(前五名)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一项(前三名)以上,或省部级二、三等奖二项(前三名)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重要刊物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价值本专业学术论文的主要作者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的主要作者。
(二)长期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在开发新产品、培育新品种、开展技术创新等方面在省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并获得省优秀产品一等奖一项(前三名)以上或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一项(前三名)以上。
(三)在管理工作中,为本地区、本部门提出重要科学决策或创造出一套可行的科学管理办法,在省内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
(四)在教学、临床、技术推广、体育教练等项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
在人选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成果多少,专业水平、奖励层次高低和业绩、贡献大小有机结合起来做全面评价,同时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各有侧重。
推荐选拔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主要程序是:申报人员由单位推荐也可由本人自荐,推荐和自荐对象应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要求整理并填写有关材料,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同意后,分别报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或市直各部门按下达的预分名额(附后)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人选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干部科。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河北省2004年度推荐有突出贡献的人选情况一览表》(表样可从网上下载,网址是:WWW.hebrs.gov.cn)一式一份,软盘一张或发e—mail到chinesecyb_6@163.com;
2、《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表样可从网上下载,网址是:WWW.hebrs.gov.cn);
3、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职称资格和聘任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省人事厅专家处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4、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7月25日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沧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干部科。
四、待遇: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家人选报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名义颁发《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证书,每人每月发放工作津贴200元。
五、选拔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初评通过的人员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公示,切实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上来。

附:2004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预分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人事局


沧 州 市 科 技 局 沧州市财政局

二OO四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专家 选拔 通知
沧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4年7月10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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